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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九
( 2007 年 9 月 22 日)
今年 2 月 10 日在北京召开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五届三次全委会,5 月 30 日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召开了第一次成立会议,两次会议对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要求办公室就以下问题,即奖项名额问题、基金集资与运作、继续向科协基金会催还基金以及基金会管理办法等进行调研。现提出以下意见,向委员会报告,供委员会及理事会审议。
一、关于奖项名额的调整问题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自 1989 年设立以来,按历届 “章程”规定: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先后共设 4 个奖项,即荣誉奖 ( 包括特别奖) 、野外奖、科研奖和教师奖等。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除荣誉奖外,评选野外奖,不得多于 8 人; 科研奖不得多于 5 人;教师奖不得多于 2 人。每次 3 个奖项,总获奖人数不得多于 15人。上次会上有委员对此提出可否增加名额,也有委员提出不宜增加,为此委员会责成办公室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供审议。
首先,办公室对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自 1989 年设立以来已评9 次获奖人员情况做了分析。
据统计,9 次共有 150 人获奖,涉及地质行业 14 个部门,其中荣誉奖 25 人 ( 包括特别奖 2 人) ,野外奖 67 人,科研奖 41人,教师奖 17 人,这 3 个奖项并不是每次都能评满,9 次评奖,有 6 次名额未用完,3 个奖项都发生过评选缺额。由此看来,野外奖、科研奖、教师奖 3 个奖项每次评选不得超过 15 人,设置是合理的。
在获奖人员中共有 47 位院士,其中包括荣誉奖获得者 25 位院士,获奖后新当选为两院院士的共 22 人,在新当选院士中野外奖有 3 人,占获奖人数 4%; 科研奖有 16 人,占获奖人数的39% ; 教师奖有 3 人,占获奖人数 17% 。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地质行业的最高荣誉奖,并得到社会和地质行业的广泛认可。
从获奖者年龄看,最年长者 89 岁,最年轻者 42 岁,平均年龄: 荣誉奖 73 岁,野外奖 60 岁,科研奖 60 岁,教师奖 65 岁。自第八次颁奖以来,50 岁以下的获奖者人数明显增加; 从获奖者学历看,研究生 38 人,占获奖者总数的 25.3%,大学毕业生92 人,占 61.4% ,大专毕业生 17 人,占 11.3% ,中专毕业生 3人,占 2.0%。其中第八次获奖者中,研究生占获奖者比例为35.2% ; 第九次获奖者中,研究生占 56.2% 。从获奖者职称看,获奖者正高职 ( 教授、研究员以上) 137 人,占 91.3%; 副高职 13 人,占 8.7%。自第六次颁奖以来,获奖者均为正高职。这些数据表明,申请和获得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者,高学历化、高职称化和年轻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其次,我们征询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老委员和邀请参加初评的各部门、各学科专家的意见。大家认为: ①现行 “章程”中所规定的 “每次评选不得超过 15 人”,这与全国地质队伍的规模是相适应的。目前增加名额,与当前地质工作的整体水平不相适应,容易造成降低水平的错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之所以有很好的社会影响,有那么多获奖者当选为两院院士,主要是评选中坚持了高标准、严要求和宁缺勿滥的原则; ②现在地质队伍的结构与 20 年以前相比有明显变化,即野外地质勘查队伍不断缩小,综合研究不断加强,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的区调队,甚至有些勘探队,都相继改为地调院、勘查研究院、地质地球化学研究院、地球物理勘查研究院等,研究队伍在不断扩大; ③野外地质工作者与地质教育工作者中从事地质科研的人也纷纷申请科研奖,如已获科研奖人员中有 5 人来自院校,增加了科研奖的评选压力。造成以上科技奖名额紧张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从事野外工作的同志和院校的教师在科研上有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科技奖; 二是有人认为野外奖只讲效益,教师奖只讲教书育人。而科技奖是讲贡献和水平,这实际上是误解,3 个奖项是一样的,都是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没有高低之分,只是奖项名称不同而已。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建议: 一是多宣传说明 3 个奖项是一样的,无高低之分,主要从事野外工作的同志尽量申请野外奖,主要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师尽量申请教师奖; 二是自本次颁奖 ( 第十次) 开始,证书上不再分奖别,统称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但在申请评选等程序过程中仍分野外、科研、教师 3 种奖项; 三是对在科研单位长期坚持野外调查的同志也鼓励申请野外奖; 四是将野外奖名额减少 1 人,由 8 人减至 7 人,科技奖增加 1 人,由5 人增至 6 人,教师奖仍为 2 人,每次评选 15 人,总名额不变。是否调整,请委员会决定,决定后相应修改章程。
二、关于集资问题
五届三次全委会和一届一次基金会理事会均提出继续集资扩大本金的问题,把我国地质行业最高层次的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办得更好,同时扩大支持宣传李四光学术思想和青少年科技活动。据此,我们草拟了一个 “捐资建议”,提交会议讨论。
捐资建议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基金会成立后要不断扩大基金来源,使其增值,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自 1989 年成立以来,基金的收益主要用于颁发奖金 ( 颁奖 9 次) ,除 25 位特别奖、荣誉奖没有奖金外,125 位获奖者共发奖金 207 万元,奖金额度从初始的每人 3000元增至现在的每人 5 万元。五届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章程规定除奖金外,还要对开展李四光学术思想的研究和青少年科普活动给予支持。而现在银行的利息波动大,收益不稳,再加上要支持青少年科普活动和宣传李四光的爱国精神和科学创新精神、开展李四光学术思想的研讨等,现有本金的利息就难以为继,而且《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每年还要有一定的增值,就更难以做到。因此,提议再一次捐资。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从 1989 年成立时的 65 万元到第二届委员会增至 130 万元,第三届委员会捐资 761 万元,第四届委员会捐资 1024 万元,现在实有基金本金 1980 万元,建议第五届委员会再资募集资金 800 万 ~ 1000 万元。具体捐资数目,仍按以前办法。
请三大石油公司和有财政收入的地勘行业单位多给予支持,建议三大石油公司各捐资 200 万元,国土资源部捐资 100 万元,其他部门积极捐资 20 万 ~ 30 万元,个别单位 10 万元。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委员,能和我们一起把这项工作做好,使这次捐资工作能够超额完成。
三、关于基金运作情况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第一次理事会后,基金会办公室按照 “理事会”精神和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基金运作和管理,确保本金安全,努力增加基金运营效率。对已收回基金进行了投资运作,运作资金 1050 万元 ( 还有 980 万元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未退还) 。
( 1) 购买国债 100 万元,五年期,利息 4.6% 。
( 2) 银 行 “理 财 金”100 万 元,三 年 期,利 息 3.5% ~13% 。
( 3) 企业投资 100 万元,年利息 15% 。
( 4) 企业借款 300 万元,一年期,利息 13% ~ 15% 。
( 5) 投资基金 ( 开放式) 450 万元。
以上基金运作效果良好,风险小,收益平稳,第三、四项已获收益: 2006 年度 46 万元、2007 年度 33 万元。第五项自 4 月申购后,单位净值增长平均为 35%,其中一支基金已获红利 38万元。基金投资收益一是净值增长; 一是收益分红,且持有时间越长收益越高。
2007 年度基金运作预计收益可达 15% 。
基金运作要风险、效果并重,根据自身特点和以往经验,应坚持自营。
四、关于向科协基金会追还存款问题
五届三次全委会后,办公室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不停地催要,除通过电话、有关会议和各专项基金联合催要以外,我们还请寿嘉华副部长找科协党组书记邓楠,还联合詹天佑基金会共同专写报告,由铁道部蔡副部长专门呈送给邓楠,但至今没有明确答复。据了解,邓楠同志一再表示,钱一定退给大家,请再等一下,把清算工作做完后,立即退还大家。
五、关于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换届问题
按章程规定,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每届任期 4 年,届满后可连选连任。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五届委员会于 2003 年底成立,到今年年底到期换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经民政部批准今年才成立,任期四年,但委员会的委员和基金会的理事多数是重复的,因此具体换届的做法,需要我们根据章程规定与主管部门以及地质行业各单位协商后再定。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中国地质行业最高层次的荣誉奖,设立于1989年1月,这一科学奖励以世界著名科学家、地质学家李四光的名字命名,以纪念他创立地质力学,从理论上推翻“中国贫油”的谬论,对我国科学和地质事业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从而激励中国的地质工作者献身于祖国的建设事业。
李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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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昀丞号的签约作者“溥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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